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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美英 我2000年6月23日去北京為師父和大法上訪說句公道話,被抓,被打,然後帶回縣拘留所。在關押期間,被情帶動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書”,自己痛悔不已,非常痛心,對不住慈悲苦度的師父。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拘留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我要堅定地按照師父給安排的路走下去,完成好自己的歷史使命,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0/30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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