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孫貴安
我於1999年8月初向單位領導寫過“不煉功、不參加組織”等字,並交了大法的書,現在悟到錯了,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在此嚴正聲明:凡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統統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元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