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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航芬 本人於2000年9月26日被勞教所以欺騙的形式帶到北京,送入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後被強制洗腦,由於學法不深,心存執著,在高壓與欺騙的環境下,被邪惡利用,干了大法弟子不該幹的事。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對此深感痛悔。自2000年12月,本人已認識到所犯的嚴重錯誤,此後已在公開場合多次向有關部門或世人作過此類聲明,在此再次嚴正聲明: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邪悟後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要求的言行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同時鄭重聲明:無論修煉路上有多少艱難險阻,我將始終堅持對法輪大法的正信,堅定地跟師父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4/307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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