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光華、李代瓊、王益秀、劉吉玉、尹顯明 自從99年7.20以來,我們經常被“610”和派出所的邪惡抓去坐牢、在胸前掛牌子遊街示眾、站高板凳…。。特別是今年2月大抓捕的時候,我們又被抓到派出所被打得死去活來,再次被關了一個多月;出來時叫我們必須寫一堆“保證”。我們由於執著沒放下就寫了。在此,我們嚴正聲明:在強迫下簽的名一律作廢。我們會精進學法、發正念、講真相,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4/3072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