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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雅芬 本人2002年4月之前在勞教所、看守所、洗腦期間所寫過的一切有損於法輪大法聲譽的所謂“四書”、“揭批材料”、“觀後感”、“學習體會”等等及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行為,現表示深深痛悔,並及時聲明作廢。本人將維護大法、證實大法而不惜付出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4/307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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