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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佃芬 我是1997年8月在外地得法,學法後心性得到提高,身體各種病都好了,知道人來到這裡是返本歸真,時刻用“真善忍”指導修煉心性。到1999年7.22,看到全國舖天蓋地對大法和師父造謠、誣蔑,對我壓力很大,全身沒有精神,不知到哪�婸〃z,學法煉功鬆懈了,2000年陰曆10月13日到北京天安門正法被抓回原地拘留,身上帶的錢被收了,罰現金2600元,還寫了6000元欠條,在原地拘留70多天才讓我和家人團圓,2001年春原地把我從外地找回來,陰曆12月抓我去洗腦班,讓我家人交700元現金。 從洗腦班回來,內心非常痛苦,內心沒轉沒變,深知法是正的,因兩年對學法修心放鬆,在考驗面前沒過好關,給修煉路上留了污點。通過抓緊時間學法修心,有了新的認識,特此:嚴正聲明,7.22以後自己迫於壓力下,無論在何時何地對邪惡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交的大法書、資料等,所說所做的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事全部作廢。從今後學法修心,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8/30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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