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杜景芹
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作廢。加快彌補,跟上正法進程,真正的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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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2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8/30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