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沉國杏 由於我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放鬆了思想,使邪魔鑽了空子,於2001年3月,流落在外時,對當地公安局全科寫過一封信,充滿了怕心,沒有用煉功人標準要求自己,符合了邪惡,每當回想此事痛悔莫及,現特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吸取教訓,今後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9/3099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