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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沉國杏

    由於我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放鬆了思想,使邪魔鑽了空子,於2001年3月,流落在外時,對當地公安局全科寫過一封信,充滿了怕心,沒有用煉功人標準要求自己,符合了邪惡,每當回想此事痛悔莫及,現特聲明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律作廢,吸取教訓,今後做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9/3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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