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梅 我從97年修煉法輪功以來,身心受益,深深懂得了大法對社會、對人民是百利而無一害的。99年7.20,中國江澤民政府利用最惡毒的手段迫害大法和學員,迫害我的家人,使他們不能上班,在強壓下,我簽字“保證”,我的所作所為是對大法的侮辱,對師父的不忠,我聲明以前的簽字作廢。我要盡一切努力彌補自己的過錯,跟上正法進程,向眾生講清真相,徹底剷除邪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31/3107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