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淑嫻
在過去的20個月中,由於本人的執著心未去,在邪惡的高壓下寫了所謂的“認識”,縱容了邪惡。在此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謂“認識”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4/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