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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華 99年7.20以後不久,我被鎮政府作為迫害的重點,非法關在派出所裡,被逼看電視,看報紙洗腦,連續多日,其間政府、學校、教委的領導像走馬燈一樣,走了這個來那個。在種種壓力之下,我被執著帶動,產生了邪悟,認為到了把書交出來的時候了,還有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曾寫過文字遊戲式的“保證書”,自欺欺人。我現在認識到這種種做法都是對大法不堅定的體現,是嚴重的有漏,是對大法的侮辱,我必須在以後的修煉中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同時修去這種執著,不讓邪惡有任何可鑽的空子、漏洞,更加堅定的助師正法。在此嚴正聲明,無論以前我在任何場合、任何時間,無論說過或寫過任何有損於大法聲譽的東西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5/313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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