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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金華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怕心未去,在邪惡的壓力面前以及家人的威脅下,去當地派出所在家人為我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雖然不是真心的,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向邪惡保證甚麼,不能配合邪惡!通過反覆學法,十分痛悔自己的做法,認識到是在給大法抹黑。現嚴正聲明簽字作廢。重新加倍努力做好,發揮正法時期大法粒子作用。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7/313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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