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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艷 我是98年秋得法,雖不算精進,但對法深信不疑。2001年正月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住,後被接回“610”,隨後被關進看守所一個月。後來邪惡讓我家交1500元把我領回家,在回家那天,他們讓我寫“決裂書”,我沒寫,由於學法不深,出現邪悟,認為只要不是我寫的就不算數。我家人代我寫的,我簽了名。回來後,在別的同修的開導下,我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一年多來,通過學法,我知道了該怎樣做一名大法弟子。現在我聲明:以前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文字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9/314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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