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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華珠

    在2002年元月被邪惡懷疑我發資料,突然進屋抄家把我帶到派出所。當時由於自己有怕心,說了妥協的話,並在派出所他們一夥寫的“材料”上按了手印。不敢承認自己是個修煉的人,現在我很痛心很後悔,所以我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的和在材料上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0/31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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