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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大法學員李愛琴(芹)

    我叫李愛芹(琴),2001年元月22日被公安押送勞教所,在勞教所裡聽信邪惡的安排,寫了“悔過書、揭批”及其他批判大法的文章,現嚴正聲明,在勞教所寫的這一切東西作廢,包括在“保證”上簽的字。今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0/31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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