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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喜存 我是1997年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後身體上的多種疾病全部消失,身體和心靈都得到了淨化,真正認識到法輪大法是超常的科學。1999年7月大法被迫害,我三次進京上訪,第三次是2000年5月份,被非法拘留,後又送到市委辦的洗腦班強化洗腦。由於自己執著放不下,不願再承受,做了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2000年10月份因發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留,後判勞教二年,因勞教所不收,又被帶回拘留所,在邪惡洗腦宣傳下,我簽了字,向邪惡妥協。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拘留所所說所寫全部作廢,抵制邪惡,窒息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兌現神的誓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0/31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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