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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春英

    在北京四次證實大法,但每次去都不是真正地發自本性、放下生死而去。由於怕心和各種執著心太重,對法不是清醒地認識,前三次都沒有達到證實法的目的,只有第四次,在天安門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可是回到原地,由於怕勞教,在魔難中沒有正念,在邪惡面前沒有敢說真話------去北京證實法,邪惡之徒在我面前誹謗師父我也沒有制止,沒有向他們講清真相的勇氣,而是向邪惡妥協。每當想起就痛悔不已。現在嚴正聲明:自從99年4月25日到現在所說所寫的一切違心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到底,儘自己一切能力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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