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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景凝 我曾經在警察與我所謂的談話記錄稿上不情願的簽過名。其中有句“不煉”的話不是我的心�婺隉A是被逼的。為此,我一直感到很內疚、難過,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法輪大法。我嚴正聲明:該談話記錄稿及與此有關的聲明作廢。我將堅修大法緊隨師,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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