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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吉珍 我於2002年4月24日被派出所惡警從家把我抓走,由於學法不深,在惡警逼迫下和親情的帶動下,寫了字據,我真痛心,真後悔,我聲明作廢。我要加倍彌補,加強學法,做師父的真修弟子。堅修大法心不動,修成無私無我的正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2/31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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