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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源清 我1996年有幸得法,1999年7月20日開始走出去護法,幾次被抓,後又被騙進教養院。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做出了有損於大法的事情,我對不起師父,內心痛悔不已。在此嚴正聲明:我說、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宣佈作廢。講清真象,揭露邪惡,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3/316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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