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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立漢 我現年56歲,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2002年1月送勞教所後,由於受邪悟者影響,自己沒把握好心性,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我徹底醒悟,並深感痛悔。在此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期間,在邪悟下所說所寫的不利於大法的一切作廢。堅定大法,毫不動搖。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3/316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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