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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錦巖 我是98年2月份得法的,在99年的7月20日以後,江澤民一夥歹徒在全國舖天蓋地地迫害法輪功,當時由於自己對大法認識不清,在居委會有關人員統計表格裡雖然我沒有親自簽字,是他們給代簽的,但我想起來也是給大法抹黑,通過反覆學習大法,我現在認識到代簽也是一種物質,也是寫的我的名字。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是不承認的,代寫的或者自己說的“不煉”,全部作廢。我堅修大法緊隨師,永不變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4/31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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