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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必霞 我就是為證實法輪功是正法修煉、教人向善,為大法遭受迫害而鳴不平後,多次被非法關押。2001年2月我又被非法判處勞教2年。在女教所被邪惡勢力多方威逼欺騙下寫了“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等,在此特嚴正聲明所有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7/318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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