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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華 我得法於1999年7月20日前。在“7.20”之後,因正當上訪、反映問題而遭無理關押與洗腦。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做到在法上認識法而被邪惡鑽了空子,曾講過、寫過對大法不利的話,做了一個修煉人決不應該做的事。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和自己在法中的提高,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以前之行為的錯誤及其嚴重性,故特此發表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做對大法不利之言行一律作廢。學好法,努力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當做好的一切,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9/32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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