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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懷雲 2002年3月,我們城區洗腦班的所謂“幫教人員”直接來我家給我洗腦,時間長達一星期。在這期間他們用一系列邪悟的語言欺騙我。由於我學法不深,上當受騙,寫了“悔過書”,按了手印,簽了字。明白過來後深感痛悔不已。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寫一切有損於大法的文字及所按手印、簽字全部作廢。今後我要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聽師父的話,走正自己的路,永不被邪惡迷惑。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0/32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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