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青霞
1999年7月22日以後在公安局的壓力下,寫過保證書,不進京、不串聯、不在外邊煉功等不利於大法的話,聲明作廢,並堅修大法,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