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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淑梅 因我堅修大法,堅決不寫“保證書”,邪惡之徒把與我相依為命的12歲兒子強硬扯開,非法強行將我送到拘留所。由於執著親情,孩子當時撕心扯肺的哭喊聲時時在耳邊響起,孩子又無人照看,我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我現在嚴正聲明對於我違心所寫、所說的全部作廢。在這正法的巨大洪流中,我將勇猛精進,堅決洗刷掉污點,走好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1/321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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