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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兆金、李淑蓮

    我們於1996年1月5日開始學法輪大法,得法後一直堅定實修。公安局強行讓我們寫“悔過書”,我們於2000年7月寫了“悔過書”。現聲明:以前寫的“悔過書”以及對大法有影響的全部作廢。洗刷污點,重新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2/32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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