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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蓉 我於1998年6月得法,由於學法不深,僅從感性上認識大法,沒有真正溶於法中,致使一年後,在邪惡迫害中不能堅持正念,在怕心、執著心的帶動下,簽了“保證書”,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學習了老師的新經文,我徹底醒悟了,以前走了一段彎路,辜負了恩師的苦心,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簽的“保證書”等一律作廢。從今以後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4/32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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