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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豐英 2001年8月份,我被邪惡強行非法送到勞教所,在勞教所裡的半個月,它們逼我寫“三書”,否則不讓回家。為了儘快回家(其實這都是給自己找藉口),我違心地抄寫了“三書”。我現在意識到這是極端錯誤的,嚴正聲明所抄寫的東西作廢。講清真象,揭露邪惡,助師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6/32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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