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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民 因學法不深,我被人舉報,我都向邪惡默認了,錄了筆錄、簽了字,按了手印。2000年從北京回來,邪惡錄筆錄,我一一簽了字,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惡。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在高壓下為我交了錢,寫了“保證”,現聲明一律作廢。今後在修煉的路上,我要走好每一步,堅修大法緊隨師,按照師父說的去做好自己該做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9/325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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