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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連馥 我於2001年6月被派出所幹警騙至洗腦班2個多月不放我回家,在邪惡的迫害、矇蔽下,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干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幹的事。醒悟後痛悔不已,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違背大法原則的一切全部作廢。以法為師,講清真象,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26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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