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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蘭芳 我因2000年2月去北京,2000年10月因發傳單兩次被送進看守所,因沒有清醒地認識到正法修煉的使命和作為大法弟子所應承擔的責任。在面對邪惡的無理要求時,沒有用正法弟子的心性予以堅決抵制,而是用人的不好的思想對待,錯誤地寫了很多“保證和悔過書”。通過學習新經文,閱讀同修正法文章,我深深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僅給自己的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永遠的遺憾和污點,同時使大法受到了巨大的損失,也給自己修煉的道路上加大了難度。為挽回給大法的損失,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修煉要求的言行作廢。同時我決心重新走上正確的正法修煉道路,跟上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堅定修煉,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32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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