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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玉梅 由於我學法不深,沒有真正把自己當做修煉人,很多執著心沒去,在勞教所,頭腦不清寫了“三書”,回來後又把書、老師法像和講法錄音帶交給派出所(現已拿回),還寫了一份“認識”(民警讓寫的)。 幾天後,看到同修在《明慧網》上的聲明,當時覺得我也應寫聲明。可是沒有真正從內心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自己的所作所為玷污了大法,是有罪的,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愧對師父的良苦用心。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寫、替別人所寫、回來後給派出所寫的“認識”、無論在甚麼場合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4/328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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