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岫玢 2001年的一天夜裡,一群警察和辦事處的幹部,不顧病弱的老人和我年幼的孩子,強行把我帶到了“洗腦班”。他們採取讓我罰站、不讓我睡覺的強制手段迫害我。由於我平時學法不深,產生了怕心,讓邪惡鑽了空子,在神志不清時違心接受洗腦,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 從“洗腦班”出來後,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給大法和師父帶來了不良影響。現在我嚴正聲明:在高壓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重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永不反悔。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7/3295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