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普賀

    我1998年正月初三得法,由於1999年11月進京到國家信訪局上訪,被非法勞教於佳木斯勞教所,為期兩年。由於舊勢力的高壓迫害,在2001年8月末,身體只剩下皮包骨的情況下,經檢查診斷為中性貧血、心臟病、結腸炎等,勞教所給辦了保外就醫,在所內3、4個犯人包夾,不准學法、煉功,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迫簽了它們所寫的“保證”等,被送回當地派出所又讓寫了甚麼所謂的“保證”,向邪惡妥協了,給自己助師正法史上留下了一個大污點。

    特此聲明,由於高壓迫害下神志不清時所寫的“保證”、簽字全部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按照尊師的教導:“一個是大家學法的問題,一個是發正念的事,再有呢就是講清真相這件事情是極其重要的。”來加倍彌補以前以前的過錯,緊隨師父的正法、洪大巨變之勢,不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稱謂,按師父說的“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去做,堅定正念,永不動搖。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9/3306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