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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荊月華 2000年12月18日我因發大法資料被抓進看守所。看守所的管教人員對大法學員太殘忍了。因為在我身上搜到經文,所長給帶上背銬4-5天,吃飯、睡覺、上廁所都不解開,因煉功早晨不讓吃飯在雪地裡凍了我們4個多小時。2月16日把我送到勞教所,讓看管人員看著我們不允許煉功,到後來他們就用電棍電這些學員,在強制下我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後來在強制下我違心地寫下了“四書”,後被釋放回家。當時聲明“四書”作廢,但沒有寫書面材料。現嚴正聲明“保證書、四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9/33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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