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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艷華 本人由於害怕,正念不足,在縣公安局寫了“保證書”和說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現聲明一律作廢。今後跟上正法步伐,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1/331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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