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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菊娣 自從99年7月20日上訪以後,政府公安部門不斷地找上門來,叫我不要煉法輪功,並以我兒子的工作相威脅,後又多次叫我去派出所。先是要我簽字,又寫“決裂書”,後又要我把書交出來。我由於學法不深,就照做了。還有我丈夫不修煉,不知道大法真相,把大法書毀了,造下了極大的罪業。我是有責任的。我做了不該做的事,對大法造成了損失,我非常後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2/33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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