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根順 我2001年6月被邪惡非法拘留40天,因為學法不深寫了“悔過書”,出來後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和經文,認清了自己的嚴重錯誤,我給大法抹了黑,忘記了以前對師父發下的誓言。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寫過的“悔過書”作廢。今後要緊跟師父走,學好法,做好講清真相的工作,加強發正念。我要為師父給我的萬古機緣負責,對無數對我懷著無限希望的眾生負責,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2/33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