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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根順

    我2001年6月被邪惡非法拘留40天,因為學法不深寫了“悔過書”,出來後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和經文,認清了自己的嚴重錯誤,我給大法抹了黑,忘記了以前對師父發下的誓言。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寫過的“悔過書”作廢。今後要緊跟師父走,學好法,做好講清真相的工作,加強發正念。我要為師父給我的萬古機緣負責,對無數對我懷著無限希望的眾生負責,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2/33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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