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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鳳仙 99年7.20以後,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大法,居委會到我家追著讓交書,逼著簽字,女兒沉不住氣替我簽了。當時心�堳雂ㄛO滋味,事後很後悔,認識到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應該以法為師,堅持正念,當時簽的字配合了邪惡,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幹的事。在此我聲明簽的字作廢。以後要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2/33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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