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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李莉 我於1999年底去北京和平上訪時被抓,送回本地後,被非法扣留一個月。家人怕我在裡面受到迫害,就花錢托關係把我接了出來。出來時,必須寫一份“保證”,那時還不能從法上認識這問題的嚴重性,就違心地寫了。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這一錯誤後果,心中很難過。在此嚴正聲明在拘留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對我們的一切安排和迫害,加倍彌補,緊跟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33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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