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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法學員王玉玲 我於2001年12月底,夜裡被強行綁架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長威脅如不寫“保證書”,就被送去判刑勞教。我堅決不從。後被送至洗腦班,因學法不深,為不讓邪惡迫害家人,就違心寫了一份“書面認識”,類似“保證書”,這也是一種對邪惡迫害的認可,我在此嚴正聲明作廢。堅定修煉到底,加倍彌補過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3/332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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