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楊秋芝
7月22日以後,派出所寫的保證書我所簽的字和按的手印,那都有是在派出所逼迫下所為,並不是我真心所為,我對不起救度我的師父,我宣佈我以前不利大法的簽名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6/9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