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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巧蘭

    我因在2001年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救度被電視上邪惡的謊言所矇蔽的眾生,被惡警發現,抓進看守所,兩次,我都是發正念,絕食抗議,在師父的加持下,他們就把我無條件釋放了。回家後我才明白,他們是用最圓滑、卑鄙的手段,邪惡之徒用他自己寫印的“保證書”叫別人簽的名,按的手印。我悟到怎麼能這樣做呢,法輪大法是救度眾生的,師父是教我們做“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我在此指正並嚴正聲明,為江澤民賣命迫害大法弟子,受邪惡之首矇蔽的干警趕快清醒,要不清醒法正人間時就打入無生之門。聲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包括用我的名義簽的“保證書”通通作廢。跟上正法洪流,要做一名真正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7/33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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