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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曲煥富 我77歲。在99年八、九月份有街道辦兩個工作人員到我家去不讓我再煉功了,並叫我給她寫個名,當時一時糊塗,就寫了。煉功人怎麼能向邪惡低頭?這是個大錯誤,向師父請罪。今後講清真像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7/334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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