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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俊鳳

    2002年3月3日晚7點多鐘,派出所七、八個惡警帶著一幫招來的農民保安,共十幾個人,連哄帶騙加上武力,警長指揮著文化不高的法盲保安動手將我抬走。政府制定法律,卻強迫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而且教唆人犯法,侵犯人權,動手抓修煉法輪功的好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就這樣,我被抓到所謂的“法制提高班”,被強制洗腦,在這個班裡,它們天天由三個人監視我的行動,並每天由“幫教”人員施以種種精神折磨,用最難聽的話罵人,甚至拳打腳踢,警察亦是如此,而且不讓睡覺。我被連續108個小時不讓合眼,並立正站著,連吃飯也是這樣。由於自己有漏,學法不深,最後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所謂的“三書”,還有看它們造假的電視後寫的“認識及17道答題”,這些有損於大法的文字,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師父說的話句句是真理,是超常的科學,我在它們的強迫下胡說八道,我對不起師父,我痛恨自己。今後我一定要好好學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8/33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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