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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馬玉華

    本人得法幾年來,身體、心性得到了健康和提高,由於江澤民集團的迫害,使我們失去很好的學法、煉功的環境。前些日子,民警和街道的到法輪功學員家讓簽字說“不煉了”,如果說煉就非法判勞教,我一面洪法,一面講清真相,但由於怕心,最後還是簽了字,是違心的簽字,之後,我後悔極了,自己配合了邪惡,對不起師父的苦度。現在我聲明簽字作廢。今後,我一定努力認真學法,發正念,講清真相,彌補自己的過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8/33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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