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徐華
由於學法不深,以前所說、所寫、所簽以及家屬所寫的假保證等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全部作廢,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