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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枝斌 去年9月18日我被單位邪惡之徒強行綁架至當地派出所,隨後又被送至“洗腦班”。在“610”邪惡之徒及其幫兇的殘酷迫害下,我僅僅因為維護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而被邪惡之徒先後3次關禁閉折磨。在“洗腦班”上遭到拳打腳踢。其中一次我被關禁閉折磨3天4夜,不准吃飯,不准睡覺,不准煉功。由於我未能在法上認識法,被常人的求安逸之心帶動而邪悟,利用常人的狡猾心理違心地寫了“悔過書”之類的東西,給大法帶來了損失,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嚴重的污點,深感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後通過靜心學法,漸漸明白了修煉的嚴肅性和大法的威嚴之所在,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今天我再次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期間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努力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做好一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一切,以兌現史前的誓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19/335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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